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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行政院提版本推拖拉 麥玉珍促《新住民基本法》儘速立法

麥玉珍 新住民基本法 行政院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新住民基本法》應該作為母法,依循母法制定其他相關的子法和條文,才能形成有系統的法律架構。(圖/周志龍攝)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新住民基本法》應該作為母法,依循母法制定其他相關的子法和條文,才能形成有系統的法律架構。(圖/周志龍攝)

針對《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月12日已逐條審查並將版本送出委員會,但朝野立場仍大相徑庭,目前仍有諸多條文保留待朝野協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18日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上任後曾來拜會,也表示認同新住民基本法,但提出院版仍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恐待各部會協調,沒想到中間經過不過月餘,內政部又馬上說有版本了,她怒批,「代表只是要做跟不做而已」。

目前朝野已提出七個版本,由國民黨立委張智倫、邱鎮軍、民眾黨團、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皆提出《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而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王美惠則是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目前仍獨缺行政院版本。因此,仍待院版送進立院重新併案審查,而立場不一致的條文也將送朝野協商,若協商破局,最後則須送院會表決。

立委麥玉珍指出,立法需要有母法,與其訂立分散的法規,或是缺乏統一性和完整性,還不如立一個全面的基本法來得有效,「不能這邊抽一點,那邊抽一點,我們需要一個完整的法規體系」,因此需要《新住民基本法》才能有系統地制定和實施其他相關法律,也能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政,造成資源浪費。她強調,類似的基本法在台灣已有先例,例如《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教育基本法》等,因此,新住民也需要有基本法,這對新住民和台灣社會都是有益的。

此外,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內政委員會審查曾提及,內政部認同《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因為擔心《新住民基本法》與現行法律,如《港澳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間可能存在法律競合問題,但麥玉珍認為,「這個問題應該由他們自己去釐清,我們在立法時並不覺得有競合,他們說有競合應該是《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的衝突,而不是我們提的《新住民基本法》。」

麥玉珍透露,劉世芳上任後曾與她會面,也認同《新住民基本法》的必要性,但當時提到內政部可能無法立即提出完整版本,需要時間與各部會協調,可是內政部和移民署卻都沒有召開新住民協調會報,也未有明確版本。而後內政委員會分別於4月29日及6月12日進行討論朝野版本,沒想到中間僅短短幾天,內政部就表示有版本了,因此,麥玉珍也批,「代表只是要做或不做而已」。

麥玉珍強調,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版本,民眾黨願意與其他政黨共同討論,朝野經過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為新住民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她也引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說的話:「眾人智慧勝過一個人的智慧。」呼籲各界共同努力,制定出更完善的《新住民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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