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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戲水見綠蠵龜 「忍不住」伸手 越女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一名越南籍女遊客去年12月到小琉球觀光戲水,見海中綠蠵龜時伸手觸摸,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屏東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海龜示意圖/pixabay)
一名越南籍女遊客去年12月到小琉球觀光戲水,看到海中的野生綠蠵龜時,因忍不住伸手觸摸,全程被其他遊客目擊,並通報岸巡單位,後續將越籍女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判處越女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去年12月期間,有名越南籍女觀光客前往琉球鄉美人洞附近海域,玩水時見1隻綠蠵龜游到附近,越女伸出手觸碰綠蠵龜好幾下,附近民眾見狀立即通報岸巡單位,將該名越籍女客送辦。
屏東地院認為,民眾若是因好奇而觸碰綠蠵龜,可能導致其遭細菌感染,使瀕危保育類動物陷入危機,該女遊客行為實有不該,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