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打反被告2/名高中學生熄燈後被打斷鼻樑 家長控:學校只想搓圓仔湯
新北某知名高中學生2023年底在寢室遭室友爆打,鼻梁骨折進行復位手術,還打上2個月的石膏,是否能恢復如初仍需觀察。(圖/讀者提供)
新北市某知名高中2023年底發生校園暴力事件,二年級學生阿強(化名)在熄燈後,遭同寢室友阿國(化名)打斷鼻樑,校方卻未啟動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反而不斷「鼓勵」雙方家長私下和解,更未將兩學生分開或轉班,導致受害學生一直處在恐懼之中,也讓家長怒控校方只想「搓圓仔湯」,希望能還給自家孩子公道。
據了解,阿國與阿強同為二年級學生,平時在校各有自己的交友圈,2023年底卻因一場潑水嬉戲,阿國心生不滿對阿強掐脖暴打,導致受害學生頭部挫傷、鼻樑斷裂,還得住院進行復位手術,將來更可能面臨醫美修復的漫漫長路。
「潑水和打人都是在熄燈後發生的,教官到底在做什麼?」阿強父親憤怒表示,該校以軍事化管理聞名,多數學生皆住校,每學期學費加食宿高達10至12萬元,為了讓家長放心,聲稱每晚都會有教官駐點,坐鎮宿舍管理學生的一舉一動,卻在教官的眼皮子底下發生如此暴行,教官更姍姍來遲才導致自家孩子遭受嚴重傷害。
阿強父親也指控,暴力事件發生後,校方並未依照規定啟動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反而不斷向阿強父親聲稱對方有意和解,「鼓勵」雙方家長能私下達成共識,想將此事捏造成「同學間的小打小鬧」,意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甚至讓自家孩子持續生活在恐懼之中。
阿強父親提到,直到案發後兩個星期,校方才安排施暴學生和受害學生更換寢室,但2人至今仍是同班同學,自家兒子在術後返校上課,還得時時提防對方有報復舉動,對方如今又以「自己的頭髮在打人時被阿國拉扯,頭皮因而紅腫擦傷」為由,向兒子提出傷害告訴,如此「秀下限」的舉動更讓他相信對方並非善類,兒子恐遭受再次暴力。
根據教育部規定,校方一旦得知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應立刻成立專責小組啟動調查、確認和評估流程,倘若定義為重大校安事件,則該通知教育局和警察局,並進行高關懷個案處理,若定性為霸凌事件則該啟動輔導機制,對受害學生給予保護、關懷和支持,對施暴學生行為規範、恩威並濟和法治教育。
「這些流程都沒有,我家孩子沒有受到輔導,我則只感受到學校一心要『搓圓仔湯』。」阿強父親表示,他原先也想給施暴學生改過機會,發現自家孩子「挨打反被告」後才忍無可忍,詢問為何沒有啟動校園暴力事件調查,校方竟以「家長沒有申請」為由敷衍,質疑學校根本將規定視為無物。
「難道真的要再次發生割頸案,學校才會重視嗎?」阿強父親說,他曾要求加害學生轉班,校方卻各種推託,要求加害學生退學,校方則稱「倘若沒有再次暴力行為,則不會進一步懲處」,加害學生最終在一支大過,和寫下約100字又錯漏百出的悔過書中「結束這回合」,校方的處理態度儼然是給受害學生二次傷害。
校方表示,之所以沒有立刻啟動校園霸凌調查流程,是因家長得知案情後體諒衝突狀況,因而「拒絕」啟動偵查,但家長近日有提出需求,已啟動相關流程。校方強調,案發後有持續輔導跟關注兩學生的狀況,而根據教育部規定,校方如認定學生有轉班需求,需經家長和學生同意或申請,但動粗學生沒有申請或同意轉班,此部分將再邀請兩方家長協調。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校方表示本案為學生間惡作劇衍生之不當行為並已做妥適處理,但家長於5月20日向學校提出調查申請,學校即受理,並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辦理,本局持續追蹤學校處理。至於本案疑似校園霸凌,學校卻延遲校安通報,本局已函文糾正學校,避免上述類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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