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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拒養「住院女兒」!只想搶大兒子 法官怒了:不准離
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倆都不願意扶養女兒,違背公序良俗,判不准離婚。(示意圖/pexels)
大陸一對夫妻因女兒罹患憂鬱症住院,加上生活瑣事,經常吵架,女方因此向法院提出離婚。然而,夫妻倆都不願意扶養女兒,只要兒子。對此,山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訴訟,不准2人離婚。
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常姓女子與王姓男子經過旁人介紹後認識,於2007年1月結婚,隔年7月生下兒子,之後於2009年又生下一名女兒,直到2010年9月才登記結婚。
不過之後女兒因罹患憂鬱症,在醫院住院治療,常女與王男為此常常吵架,王男甚至把兒子帶走。常女因此受不了,請求判決離婚。
法庭上,常女變更訴訟請求第2項,要求扶養兒子。王男則表示,同意離婚,但要求扶養兒子,不同意扶養女兒。也就是說,夫妻倆都不願意扶養女兒。
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兒憂鬱症住院治療,需要父母的關心和照顧,然而常女與王男都不願意扶養,這不僅違反了法律規定,也違背了公序良俗,為了維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判決不准常女與王男離婚,駁回訴訟,現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