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新冠症候群引發免疫系統紊亂 慢性咳嗽與感冒咳嗽治療有差別
長新冠症候群引發免疫系統紊亂,抗發炎的處置更需注意。(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按世衛組織(WHO)的定義,長新冠症候群是在新冠狀病毒感染後3個月內發生的一些徵候,恐怕會長達一年以上。按各國的統計,約有9大器官系統引發的10大以上的症狀,可能仍有病毒殘存、潛伏在人體某些角落,而這些病毒仍會感染某些細胞引發過度活躍的免疫反應,雖經過一段時間,急性症狀減輕,但整體的發炎尚未平復而有長期的後遺症,並可能造成後續的不健康老化及多種慢性病。可能的原因有4到6個,但比較重要的有2,一是免疫系統紊亂,炎性反應產生的不正常蛋白或病毒感染後的抗體附在細胞上使自身對抗該抗體產生症狀,另一是從休眠病毒的重新激活和病毒誘導的自身免疫反應。
新冠疫情前的門診常遇到慢性咳嗽的案例,按美國胸腔病學會的定義,咳8週以後的為慢性咳,常被醫生當鼻涕倒流、逆流性食道炎、呼吸道過度敏感反應及非典型的哮喘發作等原因,而空污或霾害危害人體是因浮懸微粒小於百萬分之一的2.5公尺之直徑的顆粒,可以進入肺泡在局部產生發炎或進入血流到肺、心、神經系統引發發炎反應,而發炎反應產生的細胞肽、自由基及極小顆粒引起的發炎反應,產生的物質循環全身引起惡性循環的發炎反應,產生更多的自由基攻擊組織細胞,當呼吸道過敏反應準備好之後,因吸入髒空氣、溫差改變、情緒反應等引發咳嗽,因一般止喘的症狀治療阻止不了發炎的繼續與加重,尤其咳嗽是反射反應,持續咳可激發該反射系統的C型神經纖維分泌神經肽(细胞肽)而致持續的發炎,稱為呼吸道過度敏感反應。哮喘的病患,呼吸道過度敏感反應必然存在,但有此反應的人不一定有支氣管性哮喘產生,故使用哮喘的治療(如擴張劑)不見得有效,治療的原則是消除發炎。
目前最有效的抗發炎物質是類固醇,但因醫生患者都擔心月亮臉、水牛背、容易皮下出血及免疫力低下而不敢使用,其實在上個世紀的研究,使用治療劑量超過5天才有腎上腺的抑制作用使免疫力下降、細菌感染,按其生理分泌的高峰在早上8點及下午4點,但服用後半小時,血中濃度開始發揮作用,可維持24到36小時,因此,有效的證據不必等到5天後,以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的案例治療,只24到36小時,由氧合狀態就可得知是否奏效。
2023年2月份,一位25歲女性及一位27歲女性病患,打過疫苗、確診新冠病毒感染,咳嗽尤其是夜咳,在新店某大醫院治療兩個月,仍持續咳嗽,2024年2月某天一位男性約30餘歲,也是咳嗽,在家附近的地區醫院治療咳嗽超過1個月,也是無效,3位經使用抗發炎的類固醇及抑制咳嗽有效的止咳藥水治療後,都獲得去除慢性咳嗽的效果。因此,在疫情期間,不管是新冠徵候群、疫苗副作用,和發炎有關的呼吸道過度敏感反應,都要注意抗發炎的處置,正如對 COVID-19感染的處理,不是細菌學、不是病毒學,是免疫學,最後強調的是叔本華的哲學(病毒物種間的平衡或愛人如己的宗教觀),但慢性咳嗽不以抗發炎為主軸治療,就比較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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