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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兒子「越大越不像」…DNA一驗竟是別人的種 人夫崩潰:男同事的

親子鑑定 DNA 同事 親生兒子 撫養費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發現兒子越大,長得越不像他,結果親子鑑定一驗,才發現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發現兒子越大,長得越不像他,結果親子鑑定一驗,才發現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發現兒子越大,長得越不像他,結果親子鑑定一驗,才發現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追問妻子才知,兒子竟是妻子與楊姓同事所生,氣得提出告訴。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楊男要給付扶養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元),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1萬元)給王男。

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王姓男子與高姓女子於1991年結婚,婚後4年迎來兒子,但隨著兒子越長越大,發現2人越來越不像,因此委託了鑑定機構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兒子真的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逼問妻子,這才知道兒子的親生父親是妻子的楊姓同事,氣得提告,要求楊男返還扶養費2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1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9.7萬元)。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為孩子的親生父親,但到孩子成年,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而王男已盡父親之責撫養孩子,承擔了不應承擔的撫養義務,遭受了財產損失,身心精神也造成損害,因此判楊男賠償扶養費6.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

王男不服判決結果,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近日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和高女的行為屬於詐欺撫養,作為受欺詐撫養一方有權請求本應承擔撫養義務的孩子生父返還已支出的撫養費,而楊男不僅使王男負擔了非法定的扶養義務,也逃避了身為親生父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

法院提到,另一方面,王男誤以為孩子為親生子女,撫養其已逾15年,其間對孩子傾心付出,在得知實情後身心難免遭受痛苦和傷害,其人格尊嚴定然受損,社會評價不免降低,因此綜合王男扶養時間、職業收入及當地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水準等多方因素,酌定楊男要給付扶養費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元),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1萬元)給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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