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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豆紅麴植物膠囊」使用小林製藥原料!衛生局封存405公斤 退貨方式出爐

新北市衛生局 小林製藥 納豆紅麴植物膠囊 三合興公司 退貨
三合興公司接獲相關訊息後即進行自主管理,停止製造與販售並回收原料,並依規定進行通報。(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三合興公司接獲相關訊息後即進行自主管理,停止製造與販售並回收原料,並依規定進行通報。(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日本小林製藥日前發現其生產之紅麴原料可能含有非預期成分,已宣布停止使用並通知自主回收。經食藥署查三合興公司有輸入該紅麴原料紀錄,同時三合興公司亦主動通報新北市衛生局,衛生局隨即會同食藥署前往該公司稽查,現場預防性封存可能的問題原料及成品共405公斤。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三合興公司接獲相關訊息後即進行自主管理,停止製造與販售並回收原料,並依規定進行通報,目前詳細原因仍待日本小林製藥進一步查證;續查業者使用紅麴原料製成「納豆紅麴植物膠囊」,現場預防性封存可能的問題原料及成品共405公斤,衛生局已責令三合興公司落實回收相關產品。

新北市衛生局會同食藥署前往稽查,現場預防性封存可能的問題原料及成品共405公斤。(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會同食藥署前往稽查,現場預防性封存可能的問題原料及成品共405公斤。(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指出,消費者倘有購買上述產品,可向該公司(消費者服務專線:02-32342211分機18)進行退貨。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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