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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48起逃兵! 檢察總長下令全國檢察長「儘速通緝、專人辦理」
最高檢察署於4日與國防部官員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圖/最高檢察署)
今年起兵役期延長1年,為避免違反軍紀事件頻繁發生,最高檢察署於4日與國防部官員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會中國防部指出,近5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軍人逃亡案件共48件。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全國檢察長,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
最高檢3月4日與國防部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出席者包括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少將處長王正誼、上校副處長王秉豐、陸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吳純顯、海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于健昌、空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簡朝興等單位人員及全國一、二、三審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就「由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承辦軍人逃亡通緝相關事項」等事宜進行討論。
會中針對「由專責檢察官負責軍人逃亡案件」、「部隊發生重大傷亡或社會矚目案件,檢察機關即時分案調查」、「重大軍法違紀案件軍事單位儘速據報上級與憲兵隊,移送檢察機關時,並副知訴訟轄區所屬之二審檢察機關」、「告訴乃論案件,告訴為訴追要件,軍事機關如認有偵查必要,宜儘速由聯繫窗口與檢察機關溝通聯繫」等作為,達成共識。
據國防部統計,近5年(2019年至2023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軍人逃亡案件共48件,相較於2009至2013年義務役1年以上役期時期,軍人逃亡案件數達338件,近5年軍人逃亡案件已比過去減少,案件數相差7倍。
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全國檢察長,有關現役軍人逃亡案件,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