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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計點」違停、騎車拿手機納入 自費講習可扣4點

交通 違規 記點 修法 輕罪 微罪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圖/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圖/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於4日邀請民間團體召開「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後續討論出5點共識,其中將違停、騎車拿手機等行為納入微罪,後續可免除記點,同時與1200元以下違規一樣,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至於何時會正式實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後續還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次交通部邀請民間團體召開的「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座談會上討論出五點共識如下:

1.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

2.完備道路設規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等2面向課題

3.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討論,以六都直轄市優先,另每3個月公布縣市黃線或臨停區劃設執行情形。

4.完善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設施,6月底前召會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商

5.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而致機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應考量不記點。

除此之外,有關交通違規記點相關事宜,包含臨時違規停車(300至600元)、違規停車(600至1200元)、騎車手持手機(1000元)、倒車未顯示燈光、機車為閃避違停車輛,未依標線行駛車道(900元)等違規行為,未來擬列入微罪,應懲罰但不記點。

報導中也提到,由於現行已經出現檢舉記點黃牛,因此未來有意將最高罰鍰為1200元的違規項目列入微罪,將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擬恢復成警方攔查違規後才記點。

而在違規記點部分也有調整,為降低記點影響民眾之情形,民眾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除點數的部分,將從現行的1年記滿6點以上,一年僅一次自費參加扣除2點,將提升為一年可自費參加兩次講習扣除4點。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由於記點相關事宜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續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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