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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涉縱火拒捕「開車衝撞員警」…警先後開11槍 他自撞栽了

高雄 縱火 拒捕 公共危險 開槍
全案將依公共危險、毀損、妨礙公務及毒品罪偵辦。(圖/翻攝畫面)

全案將依公共危險、毀損、妨礙公務及毒品罪偵辦。(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杉林區昨(28日)驚傳槍響,警方追捕一名涉公共危險罪的李姓縱火男子,過程中由於李男拒捕,甚至意圖衝撞,因此共開11槍,最後將人順利逮捕,全案將依公共危險、毀損、妨礙公務及毒品罪偵辦。

據了解,警方正追查一起縱火案,循線查出涉嫌縱火的56歲李姓男子人在高雄市杉林區,因此派員前往追捕;李男昨(28日)下午1時許出現在通仙巷,警方見狀立即上前逮人。怎料到,李男拒捕,還開車意圖衝撞員警。警方連開8槍,但李男仍趁隙逃逸。

到了晚間7時20分左右,警方再度發現李男行蹤,立即上前追捕。隨後李男自撞路邊護欄,但仍不肯下車,警方因此對空鳴槍2槍、朝輪胎射擊1槍。

從影片中可以聽見,李男喊「我的腳受傷了」、「我的手」。警方不敢大意,大聲喝斥「手伸起來,放頭上」、「下車」,之後將人拉下壓制在地,順利將人逮捕歸案。

警方表示,李男頭部有撕裂傷,車上另一名32歲鄭姓男子手部骨折,2人後續被送往醫院治療,此外在車上查獲吸食器、空氣槍及鋼珠等證物,全案將依公共危險、毀損、妨礙公務及毒品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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