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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又傳路樹毒殺事件!員林大道水黃皮遭鑽孔灌毒 公所全力緝凶
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四段的水黃皮行道樹樹幹底處遭打洞,造成樹株枯死,孔洞工整,疑為專業器具所為。(圖/中國時報孫英哲攝)
彰化縣日前才發生「溪湖—溪州糖鐵國家綠道」20幾棵路樹遭毒殺事件,員林市27日又傳員林大道四段路樹遭鑽孔灌毒事件,員林市民代表張瑀瑩與市公所現場勘查發現有4棵水黃皮路樹已枯萎,恐難存活。員林市公所表示,已報警追查。
張瑀瑩指出,近日接獲民眾反映,員林市員林大道四段的水黃皮行道樹樹幹底處遭打洞,造成樹株枯死,由於日前溪湖鎮才發生20幾棵路樹慘遭毒殺事件,路樹殺手再現員林,令人痛心。
員林市公所主任祕書賴冠宇、農經課長黃吉城與張瑀瑩到場勘查路樹受害狀況,發現共有4棵路樹受害。賴冠宇表示,這是員林市184公頃市地重劃完成後,首起路樹遭破壞事件,還不知道破壞者的目的為何,若是路樹擋到民宅,是可以向公所提出遷移的申請。
黃吉城說,遭鑽孔的水黃皮路樹被害部位都在樹幹底處,每棵都被打3個孔洞,每個孔洞深約5至8公分,孔徑則約3至5公分,已先刮除少許表層樹皮,發現被害樹株尚未完全死亡,因已報案,先會維持現況,再追蹤被害樹株能否長出新芽。
至於被害樹株遭鑽孔後,有無再被灌入不明液體?黃吉城強調,外觀雖看不出來,但從被害樹株短短幾日內即全株枯萎看來,被灌入化學液體藥物的可能性相當高,需進一步調查釐清。
員林市公所指出,依《彰化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既有的行道樹及公共園區樹木不得侵害、毀損,違者可依情節輕重,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恢復原狀;此外,行為人的犯行也涉及《刑法》毀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