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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須知/「三大違禁品」禁入投票所 律師:帶了恐觸法

違禁品 投票所 身分證
「三大違禁品」禁入投票所,民眾需特別注意。(示意圖/台中市選舉委員會提供)

「三大違禁品」禁入投票所,民眾需特別注意。(示意圖/台中市選舉委員會提供)

明(11)日就是投票日,各總統、立委參選人紛紛舉行造勢、掃街活動,全台各地選民情緒高漲。不過近日傳出有家庭因支持的候選人不同,造成吵架、偷藏身分證,甚至是私下利誘親友等案例。有律師指出,就算是親人,有些行為也已經觸法;《聯合報》整理出投票大忌,其中「三大違禁品」千萬不能帶進投票所,民眾需特別注意。

「投票三寶」加速流程 留意「三大違禁品」
投票通知單、印章、身分證等投票三寶若帶齊,可讓投票流程加快,若沒收到投票通知單,可向鄉鎮公所委託投放的村里幹事或村里長、鄰長等人詢問;沒帶印章可以簽名取代,但沒帶身分證就不能投票。至於6歲以下幼兒不能帶進投開票所,另外手機、印有候選人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

印有候選人字樣或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投票所。(合成圖/韓國瑜臉書、民進黨提供)
印有候選人字樣或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投票所。(合成圖/韓國瑜臉書、民進黨提供)

藏身分證、利誘投票恐觸法
律師林國泰表示,如果身分證是被家人以強暴脅迫方式搶走,投票的權利被妨害,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142條的妨害投票罪。若家人間以利誘方式影響投票,也可能觸犯刑法》第144條的賄選罪;如果雇主威脅員工投或不投給特定候選人,也一樣觸法。

家庭失和、情緒失控 造勢跑場全身痛
報導指出,近日選舉症候群患者人數增加,精神科醫生林本堂直言,有的民眾情緒不穩定,談到選舉時特別激動、亢奮,甚至講到咬牙切齒;有一對病患就是為選舉而吵架的夫婦,2人一起失眠、容易暴怒才跑來求診,也有人因為常跑選舉場合搖旗吶喊,長期下來造成全身痠痛。

林本堂建議民眾應尊重他人想法、以平常心來理性看待選舉,若因為選舉而讓情緒過於緊張,可嘗試深呼吸、深懶腰等方式,並靜下心。如果有親友持續出現焦慮、失眠、情緒失控、過度憤怒或憂鬱等狀況,應提醒向精神科醫生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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