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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狂撥24通110不說是誰! 男子遭法官裁罰8000元

酒醉 110 報警電話 警方 裁罰8000元
彰化一名葉姓男子喝酒醉後狂撥24通110報警電話,最終被法官處罰鍰新台幣8000元。(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葉姓男子喝酒醉後狂撥24通110報警電話,最終被法官處罰鍰新台幣8000元。(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葉姓男子,日前喝酒後酒醉狂撥110報案電話,且在電話接通後還故意不表明其身分。後續彰化警方循線追查出葉男的身分,並將他移送法辦,最終法官認為,其無故撥打報案電話的行為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裁罰8000元。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指出,彰化縣一名葉姓男子,在去年的11月1日,無故撥打了24通110報案電話,且都故意不表明身分。當下員警有向對方進行勸阻,表明再亂打110就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法辦,不過葉男仍不聽勸繼續撥打110緊急報案電話。

後續員警循線查出亂打電話的葉男身分,不過事後詢問他時,對方卻稱自己當時酒醉,所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而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消防法已有針對無故撥打火警電話(119)者之相關罰則,對於無故撥打報案專線(110)者卻無任何法令有所規範及罰則。造成確有緊急事件之民眾於撥打報案專線時,卻遇到忙線狀況,因此對於濫打報案專線者,實有必要予以裁罰,以達嚇阻之效等語,最終將葉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處罰鍰新台幣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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