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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輕生「重啟調查逆轉」 家屬不滿懲處結果:應該解聘

台中 豐原高中 霸凌案 前學務主任 停聘
台中豐原高中去年驚傳學生遭師長霸凌輕生案,重啟調查結果近日出爐。(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豐原高中去年驚傳學生遭師長霸凌輕生案,重啟調查結果近日出爐。(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豐原高中一名高二男學生,去年2月18日疑似遭到師長指控抽菸、偷錢,雖然一再否認但未被採信,還被搜身威脅送少年法庭,不堪壓力下選擇結束生命。原本霸凌案不成立,但教育局退回要求重啟調查,結果大逆轉,然而家屬得知後仍然無法接受。

根據審議小組報告,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以及2名學創人員共計4人,皆有對男學生進行不當管教之行為出現,因而造成學生身心受傷,依法送交相關會議討論後做出行政議處。另外3人,分別為教官兼任生輔組長以及另1名教官、1名學創人員,經詳細調查討論後,並無管教不當的事實發生。

家屬無法接受前學務主任僅被停聘。(圖/報系資料照)
家屬無法接受前學務主任僅被停聘。(圖/報系資料照)

教育局去年3月23日將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相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學校調查認為,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予以記過一次處分,再度召開教評會,仍維持記過一次處分,對此教育局覺得懲處和「情節重大」完全不對等,主動介入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關於師長霸凌部分,校方去年6月底調查結果為「霸凌不成立」,教育局童年7月4日退回調查報告,家長也提出申復,學校重啟調查,日前確定「霸凌成立」,對涉案師長祭出新懲處,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處分、主任教官撤職、校安人員已於去年9月離職,終止契約並不再錄用。

消息曝光後,人本基金會轉述高中生父親說法,對方表明無法接受前學務主任竟然連解聘都沒有,只有停聘,「等了一年,終於有了明確結果,調查報告更確定孩子在學校遭到霸凌,而前學務主任在教室裡面放眼線盯著孩子,帶頭搜孩子的書包、外套,更逼孩子退學,身為霸凌案的主導者應該解聘1到4年,而非僅是停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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