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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玩「警用手銬」忘帶鑰匙糗了 找警脫困被送辦!法官裁定不罰原因曝

新北市 警用手銬 社會秩序維護法 士林地院 內湖簡易庭 手銬 內湖簡易庭 汐止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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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去年底有名22歲葉姓男子在夜市買了一副警用手銬,隨後在車上將自己上銬,並打視訊電話給胞弟炫耀,結果隨後才驚覺自己忘記帶到鑰匙,只好請同行邱姓友人報警幫忙解鎖,事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移送法院裁罰。最終士林地院認葉男並無妨害公共秩序與擾亂社會安寧的潛在目的,裁定不罰。

葉男去年11月17日晚間8時許,把車停放在汐止某路邊時,拿出從夜市買的警用手銬將自己上銬,再以視訊的方式打電話給胞弟嚇嚇他,沒想到玩笑開大了,他竟然忘記帶到手銬鑰匙,只好請同行的邱姓友人幫忙打電話報警求助。

警方接獲通報後隨即趕赴現場,發現葉男是被警用手銬銬住後,也立刻拿出隨身的鑰匙幫他脫困,沒想到事後卻依違反社維法「攜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將葉男送辦。葉男事後在內湖簡易庭審理期間向法官解釋,自己只是想跟胞弟開玩笑,才用手銬把自己銬上,並不是隨身攜帶手銬被警察查獲。

對此,法官認葉男不曾將手銬顯露於外或出示於眾,客觀上也沒任何妨害公共秩序或擾亂社會安寧情形,實在難以單純持有手銬行為,就認他有警方指稱的妨害公共秩序與擾亂社會安寧的潛在目的,因此裁定不罰,但也宣告沒收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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