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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控年代旅遊「合約不完整」:預謀犯案 觀光署說話了
292台人遭丟包越南富國島。(示意圖/Pexels)
292名台人春節去越南富國島旅遊遭丟包,因年代旅遊跟當地業者有金錢糾紛,而旅客表示,旅遊合約書上面沒有滯留的賠償。觀光署說,旅行社刻意省略某些條文當然違規,品保協會15日開始接受申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名先返台的A小姐說,第一次跟年代旅遊簽約,上面少了第21到第36條,遺漏滯留相關賠償內容,第二次簽約才給完整條文,這根本是預謀犯案,要觀光署查清楚。A小姐指出,年代旅遊標榜吃好住好,每餐餐費有470元到945元,還有兩個晚餐1500元,但第一天晚上是冷飯冷菜,第二餐整團35人,但只有3桌10人餐,菜也是冷的。
對此,觀光署業務組長湯文琦指出,定型化契約有範本,如果業者可議省略某些條文,那當然不符合規範,因為消費者不知情,除非雙方都同意變更。
湯文琦說,如果還有消費者有簽類似合約,15日起能將資料給品保協會,將提供協助,如果有自行買機票返台的旅客,也要留好單據作認定。
觀光署指出,年代旅遊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共4航班790人,因該旅行社積欠越南當地地接旅行社團費款項,故造成部分地接社不接待旅客之糾紛。本案共4個地接社,其中1個地接社因發出公告額外向旅客收費引起紛爭,造成旅客行程中斷;復經協調雙方雖恢復行程,但已中斷1-2天行程影響旅客。觀光署及品保協會請旅客將所有消費爭議於回國之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