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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你!男酒駕「重遊故地」被逮 花9500掛假車牌趴趴走慘了

台北市 保安大隊 酒駕 公共危險罪 偽造文書罪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於羅斯福路與辛亥路口路檢時,發現駕駛不但酒駕,還懸掛偽造車牌。(圖/翻攝畫面)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於羅斯福路與辛亥路口路檢時,發現駕駛不但酒駕,還懸掛偽造車牌。(圖/翻攝畫面)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執行路檢勤務,卻在攔查一輛黑色BMW時,發現駕駛臉部潮紅,身上散發酒氣,且酒精感知器亮燈,當場將駕駛攔下。警方依規定對其進行酒測時,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53mg/l,不過警方還進一步確認,呂男所駕駛之小客車其車牌因去年酒駕被逮遭到吊扣,但呂男卻仍懸掛遭到吊牌的車牌在路上跑,呂男才坦承自己在網路上花費9500元,重新再買一個一模一樣的車牌懸掛,如今除公共危險罪外,還再被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初步了解,43歲的呂姓男子日前駕駛小客車行經大安區羅斯福路與辛亥路口時,恰好行經警方所架設之酒駕路檢點,呂男對酒精感知器吹氣時,酒精感知器明顯亮燈,當場被警方查獲酒駕。

警方初步了解後,越發覺得呂男相當眼熟,才進一步發現呂男去年也在同一個地方被查獲酒駕,其車牌因此遭到吊扣,但呂男如今卻又開著明明應該被吊扣的車牌繼續在路上趴趴走,呂男這才坦承自己事後在網路上已9500元購買同款車牌,且自己喝到天亮才準備開車返家,其酒測值高達0.53mg/l。全案後續也依公共危險與偽造文書移送偵辦。

保安大隊呼籲,民眾飲酒後如有行車需求,可以「指定親友駕駛」、「改搭計程車」或「酒後代駕」等方式,更要留意隔日宿醉情形,喝酒千萬別開車,警方溫馨提醒,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8仟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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