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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領隊、經紀人幫「4樂天女孩」私接商演!經手2600萬元 陳元凱遭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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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樂天桃猿前領隊浦韋青。(圖/翻攝自樂天桃猿官網)

職棒樂天桃猿前領隊浦韋青。(圖/翻攝自樂天桃猿官網)

樂天桃猿隊球團近日驚傳在去年10月底已告發前領隊浦韋青、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史丹利),以及4名樂天女孩林孟潔(孟潔)、李庭瑀(李恩菲)、林俞廷(林穎樂)、陳奕如(陳伊),涉嫌私接商業活動,或「高收低報」暗槓公司利潤,經手金額近2600萬元。浦韋青昨(1月31日)諭知50萬元交保;陳元凱則在今天(1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另4名樂天女孩在約談後並未隨案移送。

據悉,樂天桃猿隊前領隊浦韋青和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等人,涉嫌安排球團旗下啦啦隊樂天女孩私接商業、政府機關活動,卻未向球團報告,經球團徹查後發現有數十場活動有問題,其中有直接吞走酬勞的,也有「高收低報」暗槓公司利潤。

對此,樂天公司知情後分別向桃園地檢署及廉政署檢舉。檢方遂在前天(1月30日)指揮廉政署偵辦,並通知浦韋青及4名樂天女孩到案說明;其中浦韋青被列為被告,4名女孩則是以證人身分遭約談,全案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方向偵辦。

陳元凱(史丹利)被羈押禁見。(圖/翻攝自樂天女孩YT)
陳元凱(史丹利)被羈押禁見。(圖/翻攝自樂天女孩YT)

浦韋青、陳元凱經桃園地檢署複訊後,昨下午桃園地院以涉嫌背信罪,有串證和勾串證人之虞,向地院聲押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另諭令浦韋青50萬元交保。而陳元凱事後經桃園地院召開羈押庭後,今凌晨裁定他於2月1日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桃園地院解釋,陳元凱訊問後坦承有刑法背信、業務侵占,並依供述及非供述證據顯示,足以認定陳犯罪嫌疑重大。

尤其,依卷內證據資料顯示,未經球團經手之金額已近新台幣2600萬元,而目前告訴人尚陸續整理確認受被告以其經營之公司名義侵占之金額,及涉嫌背信行為之商演活動,是在各贊助廠商尚未全部到案說明及確認繳付的商演活動金額。

另外,告訴人公司內部其他人員實際涉案程度尚未全部釐清之情況下,顯有勾串其他共犯、證人之虞,另依卷內所載陳元凱與同案被告浦韋青間對話紀錄內容以觀,亦有湮滅證據之虞,是合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事由,而有羈押之原因。

衡酌羈押對於陳元凱身自由侵害之程度,暨其行為態樣及侵害法益之程度,桃園地院應認難以透過其他侵害較少之手段擔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應自2月1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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