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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走丟鬧翻 粗工男登妻IG飆罵舊愛「長得醜身材差」下場慘了
台中地院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一名賴姓男子因寵物狗走失,對賴姓前女友心生不滿,竟於2022年7月30日登入廖姓妻子之IG帳號,以賴女個人照片為背景,發布限時動態辱罵「X你娘」、「破X掰」、「長得醜身材差又有病」、「你真的會下地獄」等語,遭賴女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賴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賴女原為男女朋友,因寵物狗走失一事對女方心生不滿,竟於民國111年7月30日某時許,持其配偶廖女之手機連結IG,以賴女個人照片為背景發文「X你娘」、「破X掰」、「長得醜身材差又有病」、「真的活該被甩欸,不管狗是被你藏起來還是弄不見,一點責任心都沒有,X破拎娘X機X,你真的會下地獄」等語。
庭訊時,賴男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法官審酌,被告因愛犬走失,對賴女心生不滿,未能以正當方式抒發情緒,並與對方理性溝通,竟發布IG限時動態張貼上開內容,貶損女方之人格及社會評價,並向不特定多數人揭露其個人資料,損害賴女名譽及隱私,所為實非可取。
台中地院考量,被告目的僅謂斥責賴女處理愛犬事宜不當,並抒發自己不滿情緒、所採取之手段尚屬平和、造成之損害程度亦屬輕微、惟與告訴人未能達成和解等情,暨被告前有詐欺之前科,素行難謂良好,另其於審理中自陳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粗工,月收入新臺幣3萬元以內等,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