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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警抓錯人還當街打人、噴辣椒水 惡警30萬想和解破局
黃男遭警毆打全身傷痕累累。(圖/三立新聞網)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員等人前年緝捕通緝犯,誤將54歲黃姓民眾認成通緝犯,逮捕過程警民扭打,最後發現抓錯人。當時新北市警察局長一度開記者會道歉,監察院也提案糾正三重分局。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雙方皆否認犯罪,翁員強調願意出席調解庭、賠償30萬元,但遭黃男拒絕。
《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地院29日庭審理此案,翁員和黃男都否認犯罪,翁員強調,盤查時有向黃男表明員警身分,但還來不及出示員警證件,雙方就爆發激烈爭執,並非故意傷害對方,對於認錯人願意表達歉意。
黃男則否認朝翁員揮拳攻擊,並指過程中他一直向翁員強調認錯人,但翁員仍持續攻擊他,庭訊中翁員願意以30萬元與黃男和解;但黃男並無調解意願。法官諭知4月18日下午2時30分續開審理程序庭。
回顧這起事件,這名翁姓員警在前年9月20日晚間前往竹圍街某巷口埋伏追緝通緝犯,卻把54歲黃姓男子誤認為通緝犯,雙方因此在大街上發生扭打,導致黃男臉部、後腦、胸腔多處挫傷,之後雙方互控傷害都被起訴。
當時,翁姓員警誤認黃男為李姓通緝犯,出手攔阻黃男,過程中翁員未表明身分,雙方爆發拉扯,黃男將翁員摔倒再對他揮拳攻擊,後來翁員與另一名江姓員警將黃男壓制,並朝黃男臉部、身體揮拳攻擊,再以辣椒水噴向黃男眼睛,並強拉黃男沖洗眼睛,直到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才發現搞錯對象了。
黃男不滿警方將他誤認成通緝犯還亂打人憤而向媒體投訴,整起事件才曝光,雙方事後互告,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黃男,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姓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