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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議員林煒軒被毆逼下跪 法官裁定 2嫌羈押禁見「理由曝光」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28日上午座車遭追撞,被後車40歲吳姓、24歲楊姓男子2人毆打成傷。(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28日上午被一名40歲吳姓和24歲楊姓男子毆打成傷,包括他的李姓助理也被噴辣椒水,林煒軒控訴當場被逼下跪,要求喊出「對不起王美惠立委」,林煒軒指整起事件非單純行車糾紛,檢方28日複訊後,以兩人犯罪嫌疑重大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也在29日下午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回顧這起事發經過,林煒軒昨(28日)上午午7點35分開車在世賢路地下道被追撞,並遭人持棍毆打、噴辣椒水,包括他的李姓助理也被噴辣椒水,市警局第一分局獲報後,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將林煒軒及助理送往醫院治療,並將兩名男子依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訊,依涉嫌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
林煒軒控訴,這兩名40歲吳姓和24歲楊姓男子將他毆打成傷,還當場逼他下跪,並喊出「對不起王美惠立委」,他指此事件非單純行車糾紛,檢方昨晚複訊後,深夜11點多,以兩人犯罪嫌疑重大,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根據《中時》報導,嘉義地院29日召開聲押庭,指兩名被告均坦承傷害犯行,但都否認恐嚇、強制犯行,但兩2位告訴人及目擊者證述及扣案伸縮警棍、辣椒水等物品,故被告兩人涉犯傷害、恐嚇、強制罪等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法官認為,兩人否認部分犯行,尚有其他證人、共犯尚待追查,目前偵查程序尚未完結,並指兩人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加上之前均有相類似之犯罪紀錄,再犯本件傷害、恐嚇、強制等犯行,均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指此案無法以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手段替代羈押,所以被告兩人均有被羈押之必要,均應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