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模仿「零元購」搶100美元 1動作踢鐵板…面臨15年刑期
華裔男模仿「零元購」搶劫,面臨15年刑期。(示意圖/Pexels)
美國加州去年通過《第47號提案》,同意將幾項原先屬於重罪的罪行改為輕罪,包括「價值低於950美元的入店行竊」,因此出現了「零元購」(Zero dollar shopping)的用語。不過,一名華裔男子近日疑似想模仿「零元購」,持槍進入舊金山一間甜點店行搶,雖然僅搶走100美元,卻面臨15年刑期。
美國《舊金山標準報》(The SanFrancisco Standard)報導,舊金山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日前表示,一位名叫翁浩利(HaoliWeng,音譯)的26歲男子,4日走進舊金山海洋大道1400號街區(1400 Ocean Ave)的一家甜品店,並掏出一把半自動手槍指著收銀機後面的一名店員索要錢財。
監控畫面顯示,翁浩利當時從側面繞到櫃台後面,用槍指著店員,隨後在抽屜中翻找錢財,期間一直用槍指著店員,當時店裡並沒有其他乘客,最後他得手100美元逃逸。檢方表示,1月17日,有目擊者認出了翁浩利並報警,翁浩利隨後被逮捕並關入監獄,不得保釋,一直到2月1日參加法庭聽證會。
報導指出,翁浩利被指控犯有二級搶劫罪和非法持槍罪。根據加州刑法典,二級搶劫罪是指在搶劫時使用槍支等致命性武器。舊金山地方檢察官詹金斯(Brooke Jenkins)強調,「武裝搶劫是可怕的,我將盡我所能,確保在這起案件中追究責任並讓嫌犯承擔後果,我感謝站出來的目擊者和實施逮捕的舊金山警方。」
據了解,翁浩利預計於2月1日在在舊金山高等法院出席初步聽證會,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 15 年的州監獄監禁。美國加州去年通過《第47號提案》,只要搶匪所搶的商品價值在950美元(約新台幣3萬532元)以下,就屬於輕罪,在警方執法量能與監獄容納人數有限的情況下,事件通常不了了之,因此衍生了「零元購」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