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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2萬坪公園首排、5分鐘到捷運站」 預售屋建案涉廣告不實挨罰150萬
「圓山富璟」預售屋建案涉嫌廣告不實宣傳,共遭開罰150萬元罰鍰。(圖/翻攝自圓山富璟官網)
房產業者在呈現建案廣告時,常會凸顯出房屋周遭的公設、機能,或強調是否鄰近學校、公園、捷運站等等,常讓購屋族看得心癢癢。不過,公平會近期就發現,有預售屋建案號稱「2萬坪樹海第一排」、「5分鐘到Y25站預定地」,卻與事實不符,將開罰建商及廣告公司新台幣100萬元、50萬元罰鍰。
公平會於本月24日委員會議通過,富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海樺廣告公司銷售台北市士林區「圓山富璟」預售屋建案,廣告刊載「萬坪公園首排」、「2萬坪樹海第一排」、「環狀線Y25士林區公所站散步抵達本案5分鐘至Y25站預定地」等宣傳字句,與事實不相符、涉嫌廣告不實,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此分別處富璟公司和海樺廣告公司100萬元及50萬元罰鍰。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圓山富璟」建案與前港公園之間還有百齡國小,意即「公園首排」其實是百齡國小,而非廣告宣稱之建案。另經公平會調查發現,百齡國小植栽面積約有543坪,前港公園植栽面積約6,588至8,000坪,二者植栽面積加總,與廣告宣稱「2萬坪」差距甚大,並不符合實際狀況。
除此之外,若一般民眾從「圓山富璟」基地抵達環狀線Y25士林區公所預定站,最近距離為900公尺,步行需要超過10分鐘,與廣告宣稱的「散步5分鐘抵達」不同。綜上所述,由於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將有影響消費者錯誤認知或決定的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禁止事業為不實廣告的規定。
對此,公平會也強調,建案廣告是讓消費者瞭解建案設施、環境及特色的重要途徑,呼籲業者應該確保廣告是否與實際情形相符,以免因為廣告不實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