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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衝進工地撞工人!竟還嫁禍給老婆 花蓮警下場慘了

酒駕 工地 花蓮 鳳林分局 公共危險罪
翁男接手開車後沒多久就撞擊路旁排水工程的工地,推撞約50公尺,車子才停下來。(圖/翻攝畫面)

翁男接手開車後沒多久就撞擊路旁排水工程的工地,推撞約50公尺,車子才停下來。(圖/翻攝畫面)

花蓮縣鳳林分局的36歲翁姓員警在15日晚間與友人聚餐飲酒,到了晚間8時,則讓妻子代駕,但在返家途中夫妻倆發生爭執,翁男接手開車後沒多久就撞擊路旁排水工程的工地,導致1工人受傷。當員警到場,翁男擔心被懲處,竟把錯推給老婆,謊稱是妻子開車,但經目擊者指認及警方勸說下,他才落淚坦承酒駕,現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此事發生在本月15日的休假日,當時翁男在與妻子還有友人吃飯喝酒,到了晚間8時,他則讓沒喝酒的妻子代駕,但途中夫妻倆發生爭執,妻子選擇下車走路,翁男索性自己開車。當行經吉安鄉吉安路三段與福昌路口時,他不慎撞擊路旁排水工程的工地,推撞約50公尺,車子才停下來,導致工地設施噴出,有名李姓工人不慎劃傷腿部,幸好並無大礙。

當員警到場後,翁男擔心被懲處,一度否認開車,還把錯歸給老婆,謊稱是妻子開的,但員警認為,現場沒有監視器,加上有目擊者指認是翁男開車,但無法確認是誰開的車,員警只好依照規定先對翁男及妻子酒測,翁男酒測值高達0.7。在員警勸說下,翁男自知難逃罪責,才坦承酒駕,因懊悔不已,還當場落淚痛哭。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依規定從嚴究責,記一大過處分、年終考績丙等及調離現職等重懲。縣警局也再次重申,將持續強化員警法紀教育,宣示酒駕零容忍,絕不可酒後駕車,對於員警酒駕行為絕對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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