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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6天禁休「43天暫停離職申請」 保全公司規定曝…網全怒了:不合法
有保全公司規定農曆過年禁休,而且1、2月暫停受理離職申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農曆過年將至,許多人都希望可以好好休假,不過有些公司卻規定員工必須上班。有網友分享某家保全公司的公告,除了春節6天連假禁休,若要休假就要包紅包給代班人員,而且1、2月不准申請離職,諸多規定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掀起一陣熱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貼出公告,可以看到某保全公司規定,第1點提到未穿制服會影響案場續約,若違規第一次停發制服津貼500元,爾後每次500元得連續處分。此外,還停止1~2月份所有人員的離職申請,「為確保社區整體安全,今年1月2日至2月14日期間,暫停受理離職申請,敬請同仁配合與諒察」。
公司更規定,正職人員2月8日至2月13日請勿排休,「若有排休麻煩留下委員會給您的紅包,給替您辛苦執勤的代班人員」。而為了體恤員工辛苦,還特別給春節期間值勤夜班人員2月9~11日、日班人員2月10~12日,每日加發500元執勤津貼。
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迴響,網友紛紛留言:「投到各縣市勞工局檢舉」、「這種規定不合法,可以無視」、「公司公告凌駕於勞基法之上耶」、「人力不夠就想辦法留人,而不是禁止離職這種天才想法」、「違法勞基法,要離職照樣離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