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勒斃馬國女大生喊「殺人了」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銘傳大學24歲的蔡姓女大生被男子陳柏諺涉掐斃,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合成圖)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男子陳柏諺涉掐斃,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案發至今第460天,士林地院今(16日)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聽完宣判,沒有太多情緒反應。
士林地院經1年多審理,今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陳柏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佈。回顧整起案件,陳嫌從2022年9月曾以手機搜尋過「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後,逐漸萌生殺人的想法,走向無可挽回「成魔之路」。
同年9月21日他陸續赴藥局購買大量止痛藥物,10月3日以IG私訊4月29日才認識的蔡女,並主動約蔡女於10月7日見面,隨後開始出入蔡女位在士林租屋處。
10月12日下午5點左右,陳嫌再次赴蔡女租屋處,並在13日凌晨2點左右,以一卡通MONEY轉9萬9999元給蔡女,做為蔡女自創品牌「贊助金」,不料隔天上午10點、11點左右,他因反悔要求蔡女歸還全額未料竟遭拒,陳男當下大發雷霆徒手掐扼住蔡女頸部,並以玩偶抱枕遮掩眼睛,過程中蔡女已因頸部遭掐無法說話,不過陳男未鬆手導致蔡女窒息身亡,而他則逃回鶯歌租屋處。
當天下午,陳嫌胞姊向鳳鳴派出所報案指出,陳男傳簡訊疑似尋短,林姓警員立刻致電,不過陳嫌表示「是對家人開玩笑、惡作劇、沒有什麼事」,員警不敢大意前往其租屋處外查證,結果發現陳嫌倒臥床上還散落藥物,警員不斷呼喚他並問為何尋短,陳不假思索脫口說「我殺人了」,接著說出蔡女全名及其租屋處地址。
員警過程中再次詢問為何確認蔡女死亡、是否有通知救護車等問題,陳男僅淡淡表示「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隨後則表示有以手掐住脖子,導致蔡女死亡。
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嫌事後又改稱「沒有要傷害,當時只是想要嚇她一下」,對於犯案經過前後供述不一,也未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勿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刑,另審酌他曾就讀於台中高中電機科、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且曾在外工作,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歷,僅因與蔡女因細故發生爭吵,不思以理性平和手段溝通解決,即萌生殺機,致蔡女於死,造成被害人家屬一生無法彌補巨大傷痛,不應輕縱,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不過陳男堅稱,是蔡女邀他長眠僅坦承加工自殺罪,對此,被害家屬律師請求法院判處死刑,別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