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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宣布台灣違反ECFA規定…中止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明年元旦起生效

ECFA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關稅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公告,決定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示意圖/黃威彬攝)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公告,決定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示意圖/黃威彬攝)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21日)宣布,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因此決定中止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依規定和程序決定,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公告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強調,希望台灣地區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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