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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 監察院點名捷豹、樺山兩大源頭

改造槍枝 監察院 捷豹 樺山
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模擬槍枝」改造為大宗,且查獲甚多JP(捷豹)及FS(樺山)兩廠牌的改造槍枝,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圖/報系資料照)

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模擬槍枝」改造為大宗,且查獲甚多JP(捷豹)及FS(樺山)兩廠牌的改造槍枝,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圖/報系資料照)

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模擬槍枝」改造為大宗,且查獲甚多JP(捷豹)及FS(樺山)兩廠牌的改造槍枝,非法槍彈之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實有深入調查必要等情案;監察院(19日)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

監察院指出,由於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低動能」改造為大宗,2021年及2022年進口達4萬9079枝、17萬6107枝。而子彈部分以「彈殼」或「空包彈」進口均未管制,更易於改造成具殺傷力之子彈。且109年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JP(捷豹)及FS(樺山)等易於改造的模擬槍枝,因不必報備,致查獲甚多該兩廠牌之改造槍枝。

監察院多次函詢發現,相關主管單位尚無有效之具體因應措施,近來媒體又屢見查獲非法制式槍彈,非法槍彈的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等情一案,經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議於19日決議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蔡崇義、陳景峻調查發現,我國2005年以前未管制模擬槍,模擬槍是可合法持有,2005年至2020年僅管制具「打擊底火」模擬槍,至2020年開始管制具「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模擬槍,從此槍枝管制範圍擴大,並從我國管制槍枝改造的立法歷程,見到近年查獲非法槍枝中,非制式槍枝多由「模擬槍」或土造槍枝等改造而來,且「模擬槍」改造之槍枝在非制式槍枝亦都維持相當高占比,顯示「模擬槍」取得、改造仍較制式槍枝容易且穩定,對於治安維持危害甚深。

蔡崇義、陳景峻認為,目前對「模擬槍」無論係來源管制或製造、持有的監督,主管機關雖尚能依治安現況保持滾動式修正相關法規,然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持有未報備,而無法追蹤列管的模擬槍枝,內政部仍須謹慎持續全面檢肅,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蔡崇義、陳景峻點出國內模擬槍擴大管制後,警察機關卻陸續查獲由金屬遊戲用槍改造為火藥動力式槍枝案件,並造成多起傷亡,此類低動能槍枝雖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制進口物品,但進口後若為不法分子取得、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對社會治安仍造成衝擊,因此各部會主管機關仍需持續合作依分工管理計畫保持高度警覺,強化各項審查機制。邊境管制亦仍需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邊境警察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協力配合落實將槍枝改造源頭圍堵於邊境關口。

另外,蔡崇義、陳景峻也注意到,關於媒體報導國外進口「空包彈」恐已成為近年改造子彈犯案新寵,且由內政部提供查獲非法子彈數據發現,近年由空包彈改造子彈已較制式子彈比率有上昇情況,但因「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表」未將「彈殼」或「空包彈」列入主要組成零件管制,其考量理由係因彈殼目前並非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的管制品,且主管機關亦於2023年訂定加強空包彈輸入審查規定,期能從源頭及流向強化使用管理,惟因空包彈等仍屬容易取得及改造的特性,主管機關仍應嚴肅正視空包彈、廢彈殼改造成非法子彈議題,研處妥適因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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