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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酒醉摔倒成植物人「子女拒絕照顧」 法官依「這理由」裁定免除扶養

新竹 老翁 植物人 子女 免除 扶養義務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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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約六旬的陳姓老翁,自年輕時就不學無術,甚至染上吸毒的惡習,還有多項前科。而幾年前他在一次酒醉後摔倒,結果就這樣成為植物人。當地政府獲報後,就循線找到老翁的2名女兒,2名女兒則拒絕扶養這位素未蒙面的陳男。最後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也同意免除2名兒女對陳男的扶養義務。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現年61歲的陳姓老翁,自17歲起就開始混跡幫派、吸毒,甚至涉入擄人勒贖等刑事案件,進出監獄更是家常便飯,就連其妻也有多起犯罪紀錄,人生有許多時間都是在監獄度過。

而陳男與妻子生下的2名女兒,自幼就被託付給祖父、姑姑等親戚扶養,2名女兒也從未見過陳男。陳男每次出獄後,就會向母親索討金錢,而且並沒有戒除毒癮,更遑論參與2為女兒的成長。

多年來,品行不端的陳男在8、9年前不慎感染愛滋,之後又因為酒醉路倒,被送醫治療,雖然性命得以挽回,但陳男也變成植物人,後交由新竹市政府協助安置。

之後新竹市政府循線通知到陳男的2位女兒,此時各自都有新家庭的女兒們在接獲通知時,十分傻眼。姊妹倆甚至表示,自己從未與陳男見面過,而且陳男過往拋棄自己的時候,從未有絲毫的幫助,陳男的存在甚至成為姊妹倆無法直視的黑暗經歷,認為陳男有違人父之職責,就向法院申請免除對陳男的扶養義務。

本案後經新竹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雖然民法有規定直系血親應相互負扶養義務,但實務上,如扶養義務者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曾發生故意虐待、重大侮辱、家庭暴力等重大情節者,則不適用於本法條。

而法官在審理整起案件後,認定陳男確實未曾對子女盡過照顧、保護的義務,因此認定姊妹倆理由屬實,最後判決免除姊妹倆對陳男之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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