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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外遇董座…臉書曬名牌包:有人疼很幸福 正宮怒告討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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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座和小三有染,小三狂曬名牌包。(示意圖/Pexels)

董座和小三有染,小三狂曬名牌包。(示意圖/Pexels)

台北一名貿易公司張姓董座,因為婚外情離開結婚17年的妻子,之後搬家跟小三一起住,而小三還在臉書狂曬名牌包紙袋發文,「開心的不是有新包包而是有人疼」,正宮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400萬元,法院判賠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正宮跟丈夫在2006年結婚,2人一起經營事業,而丈夫是董事長,婚後原本幸福美滿,齊力經營家庭生活及事業,2020年張男突說要離婚,還要搬家,而他人說張男跟研究所同學林女有染。

正宮表示,她看丈夫的消費發票及信用卡刷卡明細,再對照林女在臉書發表文章,發現2人確實有出遊、過夜,丈夫還送她高價精品,林女稱他為「老公」,而2人的相關消費還用公司名義報帳,將夫妻共同事業努力付出所得,用於不正常男女關係,對她的打擊很大,所以她要提告向2人求償400萬元。

據了解,林女在臉書貼百達翡麗手錶照片,並於下面回覆推文時稱「百達翡麗手錶,XX鐘錶,一台賓士的價錢」。林女也秀出2個LV包,一共超過25萬元,「謝謝那個有眼光的男人」、「有人疼很幸福」、「今天這二個包,一個是全台一件,一個是全台二件,還蠻不錯的新款。」、「有實力的是張董」。

張男辯稱,他跟林女只是研究所同學,因上課、業務往來見面,2人和同學聚餐,他載林女去捷運站不慎發生車禍,就醫紀錄無法證明超友誼關係,而他雖然有跟她去旅館,但只是討論合作事宜。林女沒出庭,但她之前也說,她跟張男只是同學關係,見面都是討論合作,無法證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

法官表示,張男當時沒去任何鐘錶公司消費,正宮也沒其他證據,從林女發文,「開心的不是有新包包而是有人疼」、「買這麼多新包包喔,(林XX)老公送的」,可見2人已逾越一般正當交往分際,判2人要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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