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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律師知法犯法!酒駕超速撞死人 北檢第8起國民法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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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實習律師酒駕開車上路撞死人,台北地檢署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並由國民法官法審理。(圖/翻攝畫面)

鄭姓實習律師酒駕開車上路撞死人,台北地檢署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並由國民法官法審理。(圖/翻攝畫面)

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鄭姓實習律師,於今年5月間因飲酒後駕車,在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上超速,因不勝酒力撞上一旁等紅綠燈的高姓休旅車,高駕駛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台北地檢署積極追查此案,發現鄭的酒測值為0.83,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對其提起訴訟。此案也是北檢起訴的第8起國民法官案。

據了解,整個事件始於今年5月5日晚間7點,至隔日凌晨2點間,鄭男與律師事務所的同事,在台北市信義區的餐廳及KTV用餐後,分散離開時,鄭獨自回到南京東路停放的賓士小客車,欲駕車返回文山區的住處,路途中還因不勝酒力而倒臥路旁。

事後,5月6日凌晨5點39分,鄭男竟酒後上路,駕車至國道萬芳交流道往木柵路4段出口時,因酒意上頭失去正常判斷和反應能力,超速行駛,駕駛不當導致車輛失控擦撞路緣,然後彈至出口處的對向車道。

過程中鄭男還追撞上等紅綠燈的3輛轎車,造成休旅車駕駛高男頭胸腹鈍創骨折、內出血,緊急送醫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6時51分,宣告不治身亡,救護人員到場時鄭男已昏迷在駕駛座上,醫院進行抽血後,推算酒精濃度竟高達每公升0.83毫克,已超標。

北檢調閱路邊監視器和鄭男右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確認車禍確實因鄭男酒後駕車造成,依《刑法》第185條《酒駕致死罪》罪嫌,對鄭男提起公訴,全案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為北檢第8起國民法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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