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國籍是否曾回復 藍要內政部、中選會說清楚
藍黨團續質問蕭美琴國籍,籲蕭直接拿出文件證明其國籍,內政部也有責任公開蕭美琴申請國籍證明資料,這樣才能還蕭美琴的清白。(圖/方萬民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再度質疑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北市立委參選人張斯綱質疑,內政部稱三組正副大選候選人都符合相關規定是推卸責任,但若只是形式審查不具意義。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也說,內政部必須一併公布蕭美琴何時出生、回到台灣、申請國籍,中選會又是向哪些國家求證、提供各國回覆資料以資佐證。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是否以回復方式取得?引發論論,外界引用蕭美琴以往發言內容,質疑其中華民國國籍,並非自然取得,恐以回復方式取得,果真如此即可能有喪失副總統參選資格的風險。黨團呼籲中選會、內政部公開透明的公布蕭美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時序流程,釐清選民的質疑,還給蕭美琴一個清白。
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表示,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自己曾說,「因我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人,從小只有美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及護照,我幾乎跑斷腿,一再碰壁。」
李德維說,蕭美琴在2009年1月1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整篇口述報導內容中,更重要的一段話是:「2002年二月一日就任立委前,我已先去申辦放棄美國籍,等拿到立委就任證書,我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總算回到家了!』」,如果根據蕭美琴該自述,李德維認為,內政部應該公布蕭美琴何時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李德維指出,民進黨有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因為蕭美琴的父親是中華民國國民,按照《戶籍法》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李德維指出,這樣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因為蕭美琴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籍,按照蕭美琴過去的說法,她根本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當年蕭美琴的父親並沒有為她申請中華民國國籍,這是蕭美琴參選是否符合資格最關鍵的部分,因此,內政部、中選會必須將蕭美琴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時序、流程對外公布。
李德維還說,民國75年7月24日當時的中華日報,曾報導「華裔美籍的蕭美琴高分考上省南女,返美升學、留下佳話」,這表示當年有中華民族血統的蕭美琴在台讀中學,高分考上省立台南女中但沒有就讀,而是回到美國。
他強調,內政部戶政司必須明白清楚的將事證公布,同時也請教蕭美琴參選人,為什麼曾說自己只有美國籍?為什麼曾要為申請國籍奔走?為什麼拿不出擁有國籍證明文件?
李德維表示,民進黨不斷地以蕭美琴過去曾擔任過立法委員,國籍沒有問題來擦脂抹粉,但國會議員與正副總統參選資格不同,因曾回復國籍者,不得參選正副總統,如同要參選美國總統必須在美國出生的美國人,若是在外國出生移民進入美國,申請為美國人者,則不能參選總統,但可以參選參眾議員;兩者職位不同,規定也不同。
李德維呼籲賴清德、蕭美琴必須站出來,把問題核心一一釐清,國民黨團並沒有否定蕭美琴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對蕭美琴過去發言的內容引發爭議而提出質疑,參選中華民國正副總統是何等重要的大事,絕對不能含糊攏統。
北市議員張斯綱也說,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引發爭論,基本上對於蕭美琴的說法給予尊重,內政部在昨天(4)對外公布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資格都符合「內政部執掌」相關規定,但是否具有其他國家國籍,則不在內政部職掌業務範圍。換句話說,內政部只是形式審查,並非實質審查,只是根據各組參選所提出的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而已。張斯綱認為,內政部昨天的說法,似有推卸責任之意。
張斯綱說,內政部、中選會對這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到底是要書面審查?還是實質審查?若只是書面審查,並沒有太多意義,國人要知道的是,3組總統參選人到底有沒有外國國籍,包括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參選人也一樣,必須審查清楚有無外國國籍。
張斯綱認為,內政部和中選會必須要進行實質審查,並將證據公諸於世,證明這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都沒有外國國籍,才能平息所有爭議;顯然,內政部、中選會並沒有進行實質審查,這對蕭美琴和吳欣盈是不公平的。
張斯綱指出,內政部、中選會必須查清楚蕭美琴國籍申請證明資料,是在出生那一年?還是2000年準備從政那一年?相信內政部都有相關資料。一般民眾在中華民國出生,申報戶籍時,自然就有中華民國國籍。需要申請國籍者,大都是居住在海外的僑胞,內政部有責任公開蕭美琴申請國籍證明資料,這樣才能還蕭美琴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