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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美金紅包!男開心連跑3銀行換錢 行員一摸揪假鈔慘了
北市一名37歲的蘇姓男子撿到一包裝有14張面額100元美金的紅包,興沖沖的前往換錢,未料卻被發現整疊都是假鈔。(圖/翻攝畫面)
北市一名從事回收業的蘇姓男子,日前於工作時撿到一包紅包,並在紅包內發現14張面額100元的美金,興高采烈地拿著美金前往銀行準備兌換成台幣使用,未料卻被行員察覺鈔票質感有異,經確認為假鈔後,當場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也依違反有價證券罪將蘇男移送底檢署偵辦。
37歲從事資源回收業的蘇姓男子,其日前在大樓資源回收間整理物品時,於廢紙堆中發現一個紅包,打開一看竟發現裡面裝有14張面額100元的美金,蘇男當即興高采烈的拿著美金前往銀行準備兌換成台幣使用。
不過當蘇男上午11時許前往第一間銀行兌換時,行員表示該鈔票無法辨認真假,看起來是真鈔,但並非市面上所流通的紙鈔,加上紙鈔存放過久導致顏色與真鈔不太相符,因此被拒;蘇男不死心再度前往第二間銀行,仍被行員以同樣的理由拒絕,並要蘇男前往台灣銀行總行鑑定。
蘇男一聽也立刻拿著紙鈔趕在銀行下班前前往台銀外匯部兌換,但當蘇男交美金交給行員時,行員在觸摸時卻發現鈔票紙質、色澤、圖樣,都與真鈔不符,請出納人員再次鑑定,立即確認全是假鈔,當場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後,蘇男一臉錯愕,當場被員警依違反有價證券罪嫌帶回偵辦。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兌換貨幣應循正當途徑,切勿私下兌換以免受騙,若對鈔票是否為偽造紙鈔等相關疑義,可洽詢中央銀行發行局或向警察機關報案、檢舉,千萬不能心存僥倖至銀行換錢、存錢,否則可能違反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