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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令停工前找親屬融券 東碱老總和弟妹共3人被訴

東碱公司 蘇澳廠 證券交易法 宜蘭縣政府
東碱老總和弟妹等3人涉《證券交易法》遭北檢依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東碱老總和弟妹等3人涉《證券交易法》遭北檢依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股票上市的化工大廠東碱公司,2018年10月被宜蘭縣政府稽查違規,依環保法令開罰400餘萬元,並勒令東碱蘇澳廠區停工,但在此一裁罰重大訊息公告前,東碱公司總經理傅春生及傅的胞弟傳敏郎、胞妹傅薇香等3人同時融券東碱股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今依違法《證券交易法》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2018年10月馬賽地區傳出酸臭味汙染遭人檢舉,當時代理縣長陳金德於10月5日親率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化工大廠東碱蘇澳廠區稽核,發現明顯違規,不但開罰,並勒令停工。

宜蘭縣政府於9日發布裁罰新聞稿,而在此之前,東碱股票即出現異常交易,檢調據報偵查發現,東碱總經理傅春生名下雖沒有交易該公司股票,但他的弟弟傅敏郎及妹妹傅薇香卻有賣股行為。

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傅春生7日知悉東碱將被裁罰停工,卻在尚未發布的重大訊息之前即告訴妹妹傅薇香,隔天傅薇香就用丈夫及兒子的帳戶,並找2哥傅敏郎共同融券賣出57張東碱股票,獲利20餘萬元。

北檢發動搜索約談,傅春生等3人都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檢方今天依違法《證券交易法》將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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