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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怒告警官夫和小三討百萬 法官引「尼采金句」這樣判
人夫警官出軌2女,妻子怒告2人。(示意圖/Pexels)
台南一名呂姓女子一名施姓警官結婚,從2016年起,施男出軌2女,讓呂女非常傷心,對施男與陳女提告,求償100萬元。而法官引用德國哲學家尼采金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最後駁回呂女的要求。
判決書指出,施男在去年7月,突然跟呂女說要離婚,坦承因自己有性需求,需要向外尋找出口而有婚外情的事實,呂女因為遭受第3次外遇打擊深感背叛、精神上大受打擊。
施男在隔月就離家,跟外遇對象同居至今。呂女說,今年1月中,施男跟小三去看電影,之後2人還牽手至餐廳、互動親暱,一路上相互依偎,即如熱戀中男女,出席友人聚會互動也像男女朋友,這讓她感到很痛苦,所以對施男與陳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官認為,依照我國現行法規範,無法推導出配偶權的概念,婚姻的幸福美滿,牽涉夫妻間對於婚姻經營的價值選擇,屬於思想自由的人格權範圍,亦屬於不適於入規範化的主觀概念,均無民法第184條第1項的適用問題。
法官說,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的金句稱「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慰撫金制度亦無法成為婚姻的救贖之路,按我國民法條文所稱「慰撫金」的「慰撫」,究竟何意,也值得思考。
法官強調,呂女主張的事實,舉證仍有不足,她引用之配偶權概念,並非現行民法侵權行為法可以涵納的規範,要求100萬精神撫慰金也沒理由,難以准許,所以駁回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