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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舉今年用電高峰數據 說明廢證不影響用電

用電高峰 廢證 台中市
中市府強調廢止中火兩老舊機組許可證,不會影響發電。(圖/中時資料庫)

中市府強調廢止中火兩老舊機組許可證,不會影響發電。(圖/中時資料庫)

台中市府宣布廢止2號、3號兩部機組的操作許可證、生煤許可證共四張,並開罰900萬元,但中市府針對空污不再容忍的作法,卻立即被政院及綠營打臉「選舉考量」「拉抬藍營選情」,對此,中巿新聞局長黃國瑋說,選舉四年一次,但改善空污不能等,是市政、健康、能源、全國性議題,廢證一切合法,絕非選舉議題,廢止許可證公文今天就送給台電。為了宣傳中市開罰錢已通盤考量,中市府也透過臉書及LINE群組詳細解釋,凸顯與空污長期抗戰的決心。

對於綠營及台電質疑廢止中火兩部機組操作、生煤許可證將影響發電,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回應,今年全國用量最高峰有兩天,第一天是7月17日,當天中火停止1號與4號共兩部機組,全國備轉容量仍達10.08%;第二次是8月20日停止4號機組,全國備轉量達18.81%,代表就算廢止兩張供電仍綽綽有餘,關兩台不影響供電。

黃國瑋說,台中市今年1月9日起針對中火的空汙、水汙稽查七次,直到11月27日確認生煤使用已超過法定的1104萬噸,11月底至12月至今稽查三次,符合法律處置。11月29日環保局進場稽查,確認中火超量使用生煤,本月3日、14日各開罰300萬元、600萬元,要求限期改善;23日第三度進廠稽查,再次查獲中火超量使用生煤,已屬違規情節重大,其中老舊2號機、3號機已連續三次被查獲違規,今日再罰900萬元並依法廢止其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生煤使用許可證,自明年1月1日生效。

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強調,台中市是依空汙法第9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空汙法規定,即屬違規情節重大,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依同法第62條規定,廢止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此外,依同法第30條違規情節重大經處分確定,其展延許可證有效期間可縮減至未滿三年。對於台電嗆聲行政救濟反制,李善植說,尊重台電依法提出行政救濟的權利,中市也會捍衛市議會的決議與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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