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男參加喜宴大吃「不幸噎死」 家屬求償115萬結果出爐
青島一名男子參加同事婚宴,大吃大喝結果不幸身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結婚是喜事一樁,不過中國青島有一名5旬男子,在同事的喜宴上大吃喝爛醉,結果不幸身亡變成悲劇,家屬怒求償26萬人民幣(約11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結果也曝光了。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老尹(人名均為化名)與剛進公司的小唐成了同事,因為工作關係2人逐漸熟悉,小唐結婚的時候邀請公司的幾個同事,老尹也是其中1個,當天在青島某三星級酒店舉辦婚宴。
沒想到,等到上菜後,老尹入座就開始大快朵頤,對菜色讚不絕口,邊點頭邊吃菜喝酒,尤其看到爆炒腰花更是吃不停,狂往嘴裡塞,等到新人過來敬酒,才稍微放慢吃飯的速度。等到婚宴結束,原本準備回家,但因為喝太多酒,走起路來搖搖晃晃,決定暫時休息一會,便到酒店2樓的沙發躺一下,迷迷糊糊就睡著了,直到晚上11點被巡邏的保全發現,怎麼叫都沒反應,察覺事情不對勁,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無奈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醫生檢查發現,老尹體內的酒精濃度超出正常標準,初步研判是酒精中毒死亡,進行屍檢得出結果是「噎死的」,因為其喉嚨裡有好幾塊沒有嚼爛的腰花,推測是飲酒過量導致嘔吐,加上仰臥睡覺造成嘔吐物無法排出,堵住呼吸道而身亡。
家屬得知此事十分悲痛,一怒之下將新郎新娘及酒店都告上法庭,索賠22萬元人民幣的死亡賠償金、2萬元人民幣的喪葬費,以及2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失費。
法院審理認為,老尹是完全民事責任行為能力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新郎和新娘雖然邀請他來參加婚禮,但並沒有侵犯其權利,因此不用承擔民事責任,但作為婚宴的發起人,應該負起一些賠償責任。至於酒店方面,一開始沒有發現老尹的異常,並及時送醫急救,才使悲劇發生。最後判酒店承擔15%的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總計44169元人民幣,新人夫妻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賠償家屬14389元人民幣,剩下的損失則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
然而,老尹的家屬不滿意,於是進行上訴,二審的結果沒有對外公布,但根據相關法律和案件實情來看,有很大的機率會被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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