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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累犯酒駕男入獄3次!不痛不癢 第11次被捕法官怒判1年7月
邱男曾因多次累犯酒駕被捕,今年6月第11次酒駕上路,彰化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重判1年7月。(圖/翻攝畫面)
彰化從事重型機器拆除工作的邱姓男子,12年來騎機車、開小貨車共酒駕9次,更曾因此入獄服刑3次,仍不知悔改今年又再次酒駕2次,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其「難矯正」無視法律規範,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重判1年7月徒刑。
邱男2011年9月第1次酒駕被捕,起初檢察官緩起訴後經撤銷緩,最終被法院判決罰金5萬元,到2023年6月14日晚間6點酒駕被補,法官審案時發覺邱男已有「10次」的前科紀錄,10次酒駕數值均在0.66,次次被警攔查都是證據確鑿,且已3度入監服刑卻仍不知悔改,態度惡劣。
法官表示,邱男屢犯酒駕雖均未造成交通事故,但不應心存僥倖無視自己,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若不給予重罰恐會造成嚴重後果,最終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公共危險罪》重判有期徒刑1年7月,希望藉此遏止其酒駕行為。
警方呼籲,民眾如果有飲酒,請原地休息或是請人代為駕駛車輛,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警方將持續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強度、嚴格執法,切莫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