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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連署站涉花錢買個資 士檢搜索約談2人交保
郭台銘總統連署書問題愈滾愈大,士林地檢署發動搜索2人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又出事,士林地檢署昨(26日)再度發動搜索嘉義等兩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楊姓嫌犯等人,楊嫌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另一名羅姓被告的交保金為30萬元,其餘4名證人訊後已請回。
士檢上週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針對部份雙北地區連署站的可疑連署書進行查扣,同時以證人身分約談百名連署人到案,再以被告身分約談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沈女等7人。後來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諭令陳仲明300萬元交保。
士檢認為沈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躲避檢警追緝的情形,決定向法院聲押禁見。士林地院20日召開羈押庭,法官認定沈女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對連署人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且有逃亡與串滅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據指出,有當舖業者涉嫌收費提供顧客的個資給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站,但未獲士檢證實,僅表示經訊問陳仲明等7名被告後,認為7人均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規定,諭令陳男300萬元交保、江10萬元、尤5萬元、周與謝各3萬元、溫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