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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富二代下藥猥褻2女大生 潛逃海外1年半落網!刑事局押解回台
北市富二代李男在夜店搭訕2女大生,下藥猥褻得逞遭判刑逃亡海外1年半落網,刑事局國際科人員25日將他押解返台。(圖/刑事局國際科提供)
北市家境富裕的35歲李男2019年間在夜店搭訕2名女大生,3人回到李男租屋住後,他謊稱FM2為解酒藥,下藥後強制猥褻女大生得逞,法院判他3年6月定讞,但李男入獄前潛逃出境遭通緝。24日李男在泰國曼谷轉機時被泰國警方發現通緝犯身分通報我國,刑事局國際科昨(25)日派員將他押解回台歸案。
警方表示,4年前李男前往北市信義區夜店飲酒、跳舞,搭訕2名女大學生回到租屋處,涉犯《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強制猥褻罪》遭起訴,去年3月間高等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6個月定讞,李男卻於同年7月等候發監執行前,搭機潛逃馬來西亞,今年2月14日被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李男逃亡海外後,靠著家人接濟生活無虞,前天他搭機到泰國曼谷,打算轉機到中國,泰國警方發現李男為我國通緝犯後,通報刑事局國際科,國際科於昨天派員將李男押返台歸案。
另外,詐團成員江男2016年涉嫌在馬來西亞設立詐騙機房,經馬國警方逮捕後遣返回台受審,2019年5月遭法院以《觸犯加重詐欺》及《偽證罪》,判刑4年11月定讞,但江男在宣判前、早一步於4月間潛逃至柬埔寨,同年8月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近期江男在刑事局國際科策動下,主動赴泰國,昨天在國際科人員押解下與李男一同返台歸案。
刑事局國際科表示,基於打擊犯罪無國界之決心,與各國執法(移民)機關密切合作,持續追緝逃往海外之通緝要犯。近期統計海外逃犯,多利用「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上訴二、三審,判決尚未確定期間」即潛逃出國,針對此類海外通緝犯,刑事警察局仍持續與世界各國分享情資,並將海外犯嫌逐一遣返回國,實現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