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喊「來台投案」出獄4年沒下文 港議員曝陳同佳近況:每天打電動
香港籍男子陳同佳來台殺害網紅女友,回港後因洗黑錢罪,在香港被判監禁29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在台灣犯下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4年仍未能來台投案。對此,長期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透露,陳目前仍居深山,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消磨時間,不如外界想像的自由,且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卡在香港、台灣政府的手續問題上,只能無限期等待,心情非常煎熬。
回溯案發經過,潘曉穎與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2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案發後,陳同佳獨自返回香港,潘父因聯絡不到親女,質問陳男又得不到答案,心急之下向台灣警方報案。
陳同佳回港後,曾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並在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隨後承認殺害潘女並棄屍,進而揭發藏屍地點。臺北市警方前往竹圍站附近尋回死者屍體,遺體近1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經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腹腔中有1塊長約2厘米的骨骼,證實其生前有孕。
陳同佳供稱,2人在臺的最後一晚同逛夜市,並買了一個粉紅色行李箱,返回旅店後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女自爆,約5個星期前發現已懷孕,並稱腹中嬰兒屬前男友。陳同佳後來發現一段女友與另名男子的性愛影片,在爭執中勒死潘女,隨後將屍體裝入新購買的粉紅色行李箱,翌日前往竹圍站棄屍。
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司法協助安排,陳同佳最終只因洗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刑滿出獄,表示願自赴台自首,但此事再無下文。另一方面,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終成為反修例運動爆發的導火線。
事隔4年,管浩鳴近日向港媒透露,陳同佳目前仍住在偏遠山區,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打發時間,並非外界想像中的自由,雖然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因政治問題只能無限期等待,心情非常煎熬,重申只要台灣准許陳同佳入境,事情就可獲得解決,期待明年1月台灣大選過後能有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