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釀4死22傷!遊覽車駕駛遭聲押 業者:保險700萬…該負責會負責
國道3號雲林斗六南下路段今(21日)發生4死18傷嚴重車禍。(圖/民眾提供)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昨(21日)發生1輛遊覽車與1輛自小客車碰撞意外,釀4死22傷慘劇。對此,雲林地檢署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今(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男訊後坦言,「對死者及家屬相當難受,自己會盡力配合所有責任要求。」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則在昨天表示,遊覽車車齡11年多,都有進行保養,駕駛也沒有問題,「該負責會負責。」
陳姓遊覽車駕駛供稱,「車速是有一點快、有時會超過120km」,並稱當下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另雲林地檢署昨晚間10時許,已完成4具大體相驗程序,同時經漏夜偵訊後,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昨上午則表示,該車輛為11年多車齡的遊覽車,平時都有保養,監理所資料也正常,駕駛也沒有問題,懷疑是路況問題,但實際原因還不清楚。
洪姓老闆也表示該負責的公司會負責,此次員工旅遊是由旅行社標團、租用遊覽車,遊覽車公司有保險,上限為700萬元,會以最高補助協助家屬,其餘部分為旅行社處理。
事件發生在21日上午9點43分,新竹耀群科技公司當天舉行員工旅遊,包了5輛遊覽車載著員工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1日遊,沒想到其中1輛遊覽車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264公里處時,與1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死22傷憾事,遊覽車上2名死者為11歲男童與47歲母親,小客車死者為52歲男駕駛與61歲女乘客。
當時同坐在遊覽車最後一排、均有繫安全帶的11歲賴姓男童、龍鳳胎胞姊、父親(公司員工)與母親朱女受創最深,男童頭顱嚴重破裂當場死亡,母親朱女則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自小客車則嚴重扭曲變形,駕駛與乘客被夾在車內,搶救後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