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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原民捕後龍溪吳郭魚 遭警開罰下場慘

台東 後龍溪 吳郭魚 原住民 保育河川 漁業法 苗栗
台東6名原住民在苗栗市後龍溪違法捕魚,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台東6名原住民在苗栗市後龍溪違法捕魚,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苗栗縣政府2011年開始公告後龍溪列入保育河川,嚴禁毒魚、電魚、和網魚,未料昨日上午從台東到苗栗工作的6名原住民因不知情,相約到後龍溪撒網捕撈吳郭魚,警方接獲民眾舉報趕抵現場,將6人逮捕並告知眾人後龍溪屬保育河川不能用漁網捕魚,訊後將依6人違反《漁業法》函送苗栗縣政府裁罰。

後龍溪共捕撈10尾吳郭魚,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圖/翻攝畫面
後龍溪共捕撈10尾吳郭魚,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圖/翻攝畫面

6名來自台東的原住民到苗栗鐵道園區工地工作,20日休假時相約到大橋附近後龍溪畔捕魚,卻不知後龍溪是保育河川,違法行為導致遭民眾舉報,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發現眾人已準備離開,立即向前盤查,當場查獲6人用網具抓了10尾吳郭魚。

原主民表示都不是本地人,原想隔日好友訂婚想捕點魚打牙祭,在台東都可以隨便捕魚,不知道苗栗不能,員警耐心解釋後龍溪自2011年開始就列入保育河川,所以只允許用釣竿釣魚,不能用漁魚網捕魚,警方事後將6人帶回派出所偵詢,訊後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可處行為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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