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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免稅店掃貨? 超過「這筆金額」小心要補稅

出國 免稅店 財政部
購買國外免稅品若超過2萬元,入境時仍須申報補稅。(圖/報系資料照)

購買國外免稅品若超過2萬元,入境時仍須申報補稅。(圖/報系資料照)

你也喜歡上飛機前,在免稅店先買一波?當心這條規定,很可能澆熄你的購物慾。

根據財政部19日核釋關稅法有關「旅客攜帶自用行李、物品」相關規定,入境旅客於國內購買、取得或自國外購買、取得並已完稅輸入之自用家用行李物品,因出國隨身攜帶出境復原物隨身攜帶入境,經提供國內購買證明或其他相當事證足資證明者,准依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免徵關稅。但旅客出境時於免稅商店購買提領貨物復攜帶入境,或攜帶已退還營業稅貨物出境復攜帶入境者,不適用之。

簡單來說,就是民眾在國內購買、帶出國的行李物超過新台幣2萬元,回國被海關抽檢到,就必須拿出發票、收據等購買證明,才不會多課一次稅;至於國外買的免稅品,以及出境時在機場免稅店買的物品(不論是約定回國後提領,或自己帶出國再帶回來),只要超過2萬元,入境時都須申報,包括關稅和營業稅。

民眾對此規定很不以為然,因免稅店大多販售高單價的商品,2萬元的額度確實買不了什麼,紛紛表示:「隨便一個包就超限」、「2萬元是能買什麼」,讓多數人不能諒解。先前也有立委提案,認為至少把行李免稅額調高至5萬元。財政部表示,相關意見都有注意到,也正著手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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