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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車事故滿5年…家屬要用「自己的方式」找真相 鐵道局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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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列車在新馬站發生出軌翻車事故,至今(21)日屆滿5年。(圖/報系資料照)

台鐵普悠瑪列車在新馬站發生出軌翻車事故,至今(21)日屆滿5年。(圖/報系資料照)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新馬站發生出軌翻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事故今(21)日屆滿5年,死者家屬20日舉行記者會,認為還沒有得到整起事故的真相,質疑行政院調查報告引用的影片證據經過變造,指出有3大謊言,家屬會用自己的方式找出真相。

社團法人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昨與普悠瑪事故死者家屬董小玲、范銘浚共同舉行記者會,說明自行調查的證據資料,家屬根據行政院公布的調查報告,與宜蘭地方法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等資料比對,揪出疑點。

范銘浚指出,依法院資料得知普悠瑪臨界速度146.9公里以上才會翻車,但調查報告卻說速度在140公里翻車,把責任推給尤姓司機員。調查報告顯示翻車時間為下午4點49分27秒,但依法院得來資料,27秒時列車還未通過鐵橋翻車處。

家屬根據法院資料算出當時列車時速,約為133公里左右,未達臨界速度,質疑是司法冤案讓司機被判刑4年6月定讞。

董小玲表示,為何家屬非常在意翻車時間?因為這影響到計算列車當時的車速,行政院一直說司機超速,但在她的認知裡,是台鐵先給了司機員故障的車子,她認為司機不是沒有責任,但絕不是百分之百,家屬會繼續用自己的方式找出真相。

交通部鐵道局回應,宜蘭地檢署在事故現場將行車紀錄器查扣,直到今年4月才交還交通部台鐵局,內容無造假可能,新馬站彎道傾覆臨界速度範圍為130.5至135.3公里,列車控制監視系統記錄實際車速達141公里。鐵道局強調,普悠瑪事故相關報告皆依事實根據經專業評估後撰寫,可受社會各界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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