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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摻入「4級管制藥物」餵食…害9月嬰中毒癱軟 無照惡保母下場曝

無照保母 4級管制藥物 中毒 癱軟 台北 大同區 苯重氮基鹽中毒 暴食症 酒精依賴
無照惡保母為了防止男嬰哭鬧,竟將第4級管制藥物摻入牛奶中餵食,導致男嬰藥物中毒全身癱軟。(示意圖/擷取自TPG達志影像)

無照惡保母為了防止男嬰哭鬧,竟將第4級管制藥物摻入牛奶中餵食,導致男嬰藥物中毒全身癱軟。(示意圖/擷取自TPG達志影像)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毛姓無照保母,為了防止9個月大男嬰哭鬧,竟將第4級管制藥物蘿拉西泮(Lorazepam)與溴西泮(Bromazepam)摻入牛奶中餵食,導致男嬰全身癱軟、陷入昏睡,經醫師抽血檢驗確定「苯重氮基鹽中毒」,士林地院日前依法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

據起訴書指出,毛女去年3月起以每小時250元的酬勞,受託照顧僅9個月大的男嬰,4月4日上午她為了不讓男嬰哭鬧,竟將自己用來治療暴食症、酒精依賴等疾病的第4級管制藥品,以不詳劑量摻入牛奶等食物中餵食嬰兒,母親下午前去毛女住處接男嬰時,發現孩子兩眼無神、全身攤軟叫不醒,緊急送醫治療後才發現,原來男嬰是藥物中毒,家屬隨即向警方報案。

毛女到案坦承,自己的確因病領有鎮定安眠藥物,但否認將其摻入男嬰餐食中,不知為何嬰兒會產生中毒現象。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男嬰才9個月大尚無吞服藥丸的能力,身上也無藥物注射痕跡,認定毛女在經手餐食的過程中摻入藥物。

士院審酌,毛女不但未善盡照顧責任,且犯後態度不佳又未達成和解,加上惡行難以被社會容忍,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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