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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回家!向心夫婦滯台逾1420天 最終無罪確定

向心 台灣 共諜案 無罪
台灣高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高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影響2020年總統大選的王立強「假共諜」案,受牽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繼台灣高檢署8月間駁回再議,向心夫婦涉共諜案獲不起訴確定後,2人另被控涉犯洗錢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上月判決2人無罪,據了解,今天是檢方上訴期限日,但檢方因受限於《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以致於未能在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因此2人將獲無罪確定,2人在被境管超過1420天後,終於可以回家了,另2人被扣押超過2億多元的3戶豪宅也將解凍還給2人。

由於高院上月判決2人無罪,同時裁定2人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因此2人依法可聲請解除境管,返回香港。

本案起因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指他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調查局當天在機場攔截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北檢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將2人列被告,並限制出境。在檢方偵辦1363天後,台高檢8月間駁回北檢二度職權再議,向心夫婦終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不過,北檢另指控向心夫婦配合涉吸金詐騙的大陸國太公司,將不法所得「假投資、真洗錢」購買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14樓及10樓共3戶豪宅,2人購屋及裝潢費用合計新台幣2.9億,依洗錢罪起訴,扣押2人台灣帳戶及3戶豪宅,並向法院聲請沒收3戶豪宅。

但一審判決向心夫婦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為,無證據證明2人參與非法吸金及洗錢犯行,9月6日駁回檢方上訴,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都獲判無罪,除非判決牴觸《憲法》或違背大法官解釋、判例,否則檢察官不得上訴三審。

據了解,檢方9月18日收受高院判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至10月11日為止,但因檢方受限於《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未能在期限內提起上訴,因此向心夫婦被控洗錢案亦將獲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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