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不准林秉樞易科罰金 林秉樞入獄2年2個月加17天
林秉樞6日前去新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不讓他易科罰金,需入獄執行。(圖/報系資料照)
2021年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法院二審判林男2年10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其中的2年2月得易科金,但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理論上只要易科罰金,加上扣除羈押天數後,只需服刑17就能恢復自由身。不料因林秉樞在對立委高嘉瑜家暴之前,曾有對前女友恐嚇的前科,故他的緩刑被撤銷,10月6日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秉樞報到,檢方表示不同意易科罰金,要他入獄2年2個月又17天。
林秉樞的委任律師陳頂新受訪表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來說難以接受,對於法院判決書中提到的未與先前類案和解一事,他也向媒體澄清,表示案發後就已向被害人表達歉意,且也提出和解金,但最終沒有談成,認為林秉樞已盡誠意與善意,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不能歸咎給他。
對於外界批評浪費司法資源一事,他也回應無法接受,認為他們只是在行使司法權利,因司法資源有審級制度,故提起上訴也很正常,「我們是在正規程序下行使身為國民的司法權利而已,」他表示本案沒有提起三審,也接受了二審判決,「怎麼會說我們耗費司法資源?」陳頂新認為,該案雙方都接受二審法官判2年2月、得易科罰金的結果,對於檢察官不同意易科罰金,他表示沒有任何問題,但認為在理由上不太有說服力,非常遺憾。
另外對於近期部分媒體對林秉樞的交友帳號、舍友不合等報導,陳頂新也表示內容多有不實之處,澄清低調不受訪並非等於承認事實,喊話「林秉樞已經社會性死亡,對比他犯下的過錯,這個處罰是否過重,大家可以一起思考。」
他表示,柯文哲曾說過「所有的家暴犯中,被羈押那麼久的只有林秉樞」,強調不能依被害人身分地位導致刑度有所改變,行為人在法律上要受到公平處置,才有公平性,表示林秉樞接受易科罰金的結果,但對於無法易科,難以接受。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林秉樞對高嘉瑜的施暴案,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傷害、強制、恐嚇、偽造文書等7項,共13個罪名判2年10個月,其中傷害罪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在上訴後高等法院維持刑度,林秉樞未再上訴,全案定讞。
林秉樞10月6日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傷害罪8個月的刑期扣除已羈押的2百多天,還要再入獄服刑17天才完全結束;對於其他可易科罰金的2年2個月部分,檢察官要求他入獄服刑,但林男若不願執行,可與法官聲請部分或全部易科罰金,由法院做出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