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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霸佔民宿540天 要求房東「給我300萬不然不搬」法律竟還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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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豪宅被霸占長達540天。(圖/翻攝自《紐約郵報》)

洛杉磯豪宅被霸占長達540天。(圖/翻攝自《紐約郵報》)

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美國洛杉磯一名女子在租房網站Airbnb租了一間豪宅,租約到期後卻不願意搬走,一共住了540多天,還向房東要求支付300萬台幣的搬遷費,甚至當地法律也幫此行為背書。

薩沙約萬諾維奇(Sascha Jovanovic)2021年9月在Airbnb出租豪宅客房,他與伊麗莎白赫希霍恩(Elizabeth Hirschhorn)簽下租約,租期從2021年9月13日到2022年3月19日,共6個月、每晚房價約台幣3388元,費用總額達到台幣67萬元,而伊麗莎白則在租約到期後,要求寬限制2022年4月12日,沒想到,從此之後伊麗莎白就再也沒離開,也拒絕支付住宿費,至今霸佔客房長達540天的時間。

無奈的是,法官判定根據洛杉磯市的《正當理由條例》,薩沙無權驅除房客,反而必須支付一筆搬遷費。《正當理由條例》全名《正當理由驅逐條例》(Just Cause Ordinance)是美國保護租客的一種形式,內容文明規定房東驅逐租客僅能出於特定原因,從而防止任意、報復性或歧視性驅逐。

由於薩沙是透過Airbnb出租他的公寓,當初雙方也沒有簽屬正式的租約、提供入住證明,洛杉磯法院認為這不算正式租賃關係,因此薩沙並無權以「非法房客」的名義驅趕伊麗莎白。伊麗莎白的律師阿曼達斯沃德(Amanda Seward)更主張,伊麗莎白居住這套包含衛浴的套房經鑑定是加蓋違建,出租違建本就屬於違法行為,因此薩沙不但無權驅離伊麗莎白,更應該退還「不法所得」,即伊麗莎白一開始所支付的67萬元租金。

另外,阿曼達也爆料指出,在合約期間伊麗莎白向薩沙投訴房間內電子窗簾故障,薩沙竟然以維修為由「邀請伊麗莎白跟他同居」,其心可議有騷擾的嫌疑。阿曼達一口氣向薩沙提出包括疏忽、騷擾、故意造成情緒困擾、非法商業行為以及違反洛杉磯新冠條例等15項指控。

薩沙的辯護律師塞巴斯蒂安魯奇(Sebastian Rucci)則出示當初雙方協商內容,指出阿曼達在信件裡說「300萬元對薩沙來說是最便宜的解決方式」有勒索的嫌疑,並直言,若伊麗莎白的「違建不得出租」主張成立,那豈不是每個租客都可以永久免費居住,塞巴斯蒂更以「地獄來的租客」來形容伊麗莎白,提出違反租約、不當得利損害賠償、侵占不動產等指控。

薩沙則向媒體投訴表示,一切都是從電子窗簾故障開始的,當時他請維修人員入內察看時,發現伊麗莎白疑似不當使用造成浴室多處長黴菌,他有心第一時間處理,但伊麗莎白以疫情為由拒絕短期搬離,從此之後雙方的關係就鬧得很僵,甚至當他對伊麗莎白下達最後通牒時對方也不予理會,而如今伊麗莎白就住在離他女兒房間只有幾步距離的地方,令他全家人夜不成寐,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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