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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爆乳酒店妹酒駕撞死人 家屬原諒她、二審仍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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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官姓酒店妹酒駕撞死晨運婦,家屬只要她付3萬6千元納骨塔費用就和解。(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官姓酒店妹酒駕撞死晨運婦,家屬只要她付3萬6千元納骨塔費用就和解。(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20餘歲官姓酒店妹,疫情期間偷偷上班,酒駕撞上騎機車的55歲穆姓婦人,導致對方傷重不治。官女在救護車上翹腳滑手機甚至PO文打卡,還說「搞了一個大陣仗」,引發眾怒,不過家屬佛心願意原諒她,僅要官女賠償3萬6千元的納骨塔費用就和解了,一、二審皆判處官女6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

2020年4月間,20多歲官姓酒店妹疑似在疫情期間偷上班,私下接客到小吃部陪酒,之後酒駕開車撞死穆姓婦人,肇事後似乎毫不在乎,在救護車上翹腳滑手機甚至PO文打卡,還說「搞了一個大陣仗」,酒醒後被母親拉到殯儀館,雖然雙手合十,但始終沒說出對不起,訊後10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後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家屬考量官女家貧,佛心表示死者曾託夢願意原諒官女,僅要求官女支付3萬6千元的納骨塔費用,就不再追究她責任,雙方在南區協調會主席的見證下,簽立和解書。官女向法院聲稱她的父親罹癌、胞兄有身心障礙手冊,她是家裡的經濟支柱,律師也強調官女已經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輕判。

但一、二審法官皆認為,官女肇事後未自首、也非第一次酒駕,供詞更多有閃躲卸責,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遭判處有期徒刑6年2月,還可上訴。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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